文章来源:handler 时间:2020-10-30 02-40-23
详细介绍
案例1:合伙企业股权转让之案例
A公司:上市公司 B合伙企业:G地,2个合伙人,G地个人所得税没有优惠政策,税率为20%
A公司和B合伙企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实体经营公司C公司,A公司占C公司70%的股权,B公司占C公司30%的股权;经营一段时间后,A公司收购B合伙企业所属的C公司的30%的股权,以评估价作价,溢价1.8个亿
方式:1、N地有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优惠政策,核定收入10%,最终个税税率为3.5%,财务顾问费3.5%,综合成本7%。在N地成立合伙企业N,B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转让份额至N合伙企业
2、以分红的方式把股权转让款从B合伙企业分到N合伙企业,在N地缴纳个人所得税
3、凭完税凭证转股权转让款到合伙人的个人账户
4、节约税务成本:1.8亿*(20%-7%)=2340万
案例2:以业务分包方式筹划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
A公司:非上市公司,商务服务业,一般纳税人,税率6%,年营业收入1个亿,盈利2000万,企业所得税率25%
方式:1设立关联公司:B、C、D等公司,均为小规模纳税人,增值税率1%
2、把部分人员转移到B、C、D等公司购买社保等
3、把A公司部分业务分包到B、C、D等公司3000万,由B、C、D公司和客户签合同,分包转移利润450万(100万以下税率5%)
4、节约企业增值税:3000万*(6%-1%)=150万
5、节约企业所得税:450万*(25%-5%)=90万
案例3:资产重组 现金+股权置换交易
A公司(民营)投资C公司,1470万,拥有49%股权;B公司(国有控股)投资C公司,拥有51%股权。B公司投资D公司(国有控股)100%控股。
D公司计划上市,收购A公司所有的C公司的49%的股权,经谈判后以现金+股权置换的方式进行,既保证了现实的收益,又可享受到D公司上市后增值的好处。经评估后,A公司拿到现金2300万,外加5%的股权,作价7000万。
D公司成功上市,股价从43元到目前的140多元,A公司所属的股权大大增值。
案例4:研发费用加计扣除(适合高新及非高新企业)
A公司,非高新技术企业,公司有技术部和外包研发项目,经鉴定,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,辅导对研发费用进行立项、归集、建立研发费用台账,成功实现加计扣除120万。节约企业所得税共计120万*75%*0.25=22.5万